国家旅游局公布中秋旅游投诉处理和典型案例
2016-09-18| 发布者: 吕扣农家乐
今天上午,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6年中秋小长假期间旅游投诉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。
9月15日至17日,全国共处理旅游投诉134件。其中,旅行社和导游领队56件、旅游景区35件、在线旅游29件、旅游住宿9件、旅游购物3件、餐饮1件、交通1件。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》精神,各级地方政府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,利用“12301”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,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,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,严厉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。
发布会上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司司长彭志凯公布了5起典型案件中,包括3起“丑陋导游”、2起游客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件。
第一例,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案。经调查,昆明导游黄杨红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。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给予黄杨红责令改正,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第二例,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案。经调查,昆明导游裴金生在带团过程中辱骂游客、胁迫游客消费。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给予裴金生责令改正,并处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第三例,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案。经调查,成都导游雷蓉在带团过程中诱导欺骗游客消费、擅自增加旅游项目。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成都市旅游局给予雷蓉责令改正,并处1.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
第四例,游客殴打导游案。经调查,游客蓝立鹏在福建武夷山景区等候缆车时,因导游王某某劝阻其插队行为,双方发生争执,蓝立鹏殴打导游,造成导游王某某多处受伤。武夷山市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对蓝立鹏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罚款。根据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九条的规定,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,将蓝立鹏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,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。
第五例,游客殴打导游案。经调查,游客姚旭在陕西西安骊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向导游赵某问路,因赵某指引与之前姚旭了解的线路不一致,便辱骂殴打赵某。根据《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二条、第九条的规定,经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审定,将姚旭列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,信息保存期限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7日。